在我找房子的时候,经常听到房产中介说“没有不动产权证就没法贷款”这样的话,而我和大部分人一样,对于这句话的真假并不太确定。最近又了解到昆明的房产证只是“住房证”,与贷款并无绝对关系。
然而,现实却很残酷。一次朋友的借款申请被银行以“无法抵押”的理由拒绝,原因是房子在她丈夫名下,“非婚姻共有财产”,且没有不动产权证。可朋友口中的丈夫并不承认她的“非婚姻共有财产”身份,银行要求两人共同签署担保文件,结果却参差不齐:丈夫不愿意签署、母亲条件苛刻、其他亲友避之不及。
纵观昆明市场,使用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房源大都是开发商提供的小区房,而个人出售的二手房大多是“住房证”或“预售证”(特指楼盘未完工或无法抵押的前期证明),这意味着,对于大部分私人房产,是无法在银行贷到款的。
当然,这并不表示昆明没有任何解决途径。第一,贷款房的“黄单”(房屋买卖合同证明)、购房合同等文件可以代替房产证,但只有完整无缺的文件才会被银行接受;第二,贷款银行的门槛不一,一些二三线银行对于非“买卖合同模式”的购房赋予更多自主权,申请者有望得到一些缓解;第三,抵押贷款并非唯一选择,租房、信用贷等方式也可以解决分类。
昆明房产证的“威力”似乎被过度夸大了,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所不用。更多的时候,它影响到了我们的贷款和交易。我们想以最优惠的方式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,然而实际操作中仍需遵守市场规则、了解市场信息,才能做到少走弯路,多付出一些时间和耐心,最终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购房方式。